橫店兔旅行網: 今天下午,東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召開媒體通氣會,向媒體記者通報了2018年東陽交通事故情況,并就今后一個階段的電動車管理做了重點介紹。
據統計,東陽每天發生交通事故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涉及到電動車,去年全年發生駕駛電動車受傷害一般以上交通事故55起,造成27人死亡、38人受傷。數字之高,令人扼腕嘆息。
就在今天下午的媒體通氣會上,東陽交警大隊宣布了一個重要決定:將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聯合下發的《關于做好國家電動自行車新標準實施前過渡期內有關工作的通知》,結合東陽實際,開展集中專項整治,具體涉及三項內容,包括未登記的電動車、駕駛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和駕駛電動車違法載人。
其中,有三個時間節點十分值得引起大家的注意。
首先,2019年3月31日前,未上牌的電動車必須到公安機關進行備案登記。
其次,2019年4月15日新國標正式實施后,禁止無牌無證電動車上路,一經發現依法扣留車輛,并對暫扣車輛鑒定,未列入《公告》且經鑒定屬于機動車的,將對駕駛人按照駕駛機動車處理。
第三,2021年12月31日前,將逐步淘汰現已登記備案的超標電動車;2021年12月31日后,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將禁止上路,一經發現依法扣留車輛,并對暫扣車輛鑒定,未列入《公告》且經鑒定屬于機動車的,將對駕駛人按照駕駛機動車處理。
那么,問題來了,什么樣的電動車是符合新國標的?記者獲悉,至少要同時達到以下四個要求:最高時速不大于25公里/ 小時,整車質量不大于55千克,功率不大于400W,且具有腳踏騎行功能。因此,準備新購買電動車的市民要特別注意這些事項。
接下去,在路面執勤中發現未登記的電動車,東陽交警將勸導車輛駕駛人、所有人或管理人進行注冊登記或者備案登記。對違反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標準并已列入《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》的電動自行車但未辦理注冊登記的,或因不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標準等原因未列入《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》又未辦理防盜備案登記的,將按“非機動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”規定處以50元罰款,并責令當事人盡快辦理登記。
對未戴安全頭盔電動車駕駛人(主要針對駕駛不符合國家標準而未列入《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》超標電動車),首次查獲其不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進行口頭警告,抄寫交通法規或觀看警示教育錄像;再次查獲并有闖紅燈、違規在機動車道內行駛、逆向行駛、違法載人、越線停車、未經登記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,將按規定給予處罰。
對已經經過注冊登記或者備案登記的電動車違法載人的,將受到20元罰款。對未登記的超標二輪電動車駕乘人員達到3人以上且駕乘人員均為成年人,將受到罰款并處行政拘留處罰。來源,金報東陽
【微信公眾號關注
橫店兔 ,橫國資訊一手掌握!群演追星交流QQ群
317403091;爆料請微博
@橫店兔】